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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 詐欺等(2025-12-30)

刑事相關(公司角色待確認)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2025-12-30 案號: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訴字第165號
111年度訴字第433號
                   111年度易字第502號
                   112年度訴字第151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明煌




選任辯護人  張家豪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8977
、9045、9263號、111年度偵字第19、253、539、656、888、104
1、1152、1153、1254、1255、1330、1876、1912號)及追加起
訴(111年度偵字第560、1597、4702號;111年度偵字第2129、4
485、4486、4487、5301、5302、5303、5304;111年度偵字第69
23、7150、7649號)、移送併辦(111年度偵字第3804號),本
院合併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A11犯如附表十七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十七各編號所示
之刑及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犯罪事實
一、林明煌於民國110年5月7日12時16分前某時許,以不詳方式取得
    A04所持用之台灣大哥大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資料,
    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0年5月7日1
    2時許,以其所有、使用0000000000號門號之行動電話連結
    網際網路,於iTunes Store網路商店,購買附表一所示之遊
    戲點數,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付費之方式,輸入A04
    之行動電話門號資訊,偽造表示A04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
    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
    致附表一所示商店及台灣大哥大電信均誤認係A04本人或得
    其授權之人為消費,附表一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一所示之遊
    戲點數給A11,並由台灣大哥大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
    於A04、附表一所示商店、台灣大哥大。(111年度訴字第43
    3號案件起訴書附表編號2)
二、A11基於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將其所
    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網路功能提供給真實姓名
    不詳之友人(下稱某甲)使用。某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0年5月28
    日1時許,在網路遊戲Garena傳說對決中結識楊詠淇,佯稱
    配合提供行動電話門號、驗證碼可使用遊戲上的東西等語,
    致楊詠淇陷於錯誤,提供其母親徐佟蓮所申辦、由其使用之
    台灣大哥大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給某甲。某甲即使用
    A11提供之網路功能上網為如附表二所示之消費(IP位置39.
    12.65.169),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付費之方式,輸
    入徐佟蓮之門號資訊,待楊詠淇收到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
    楊詠淇告知驗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造表示徐佟蓮或其授權
    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
    上傳行使之,致附表二所示商店及台灣大哥大均誤認係徐佟
    蓮本人或得其授權之人為消費,附表二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
    二所示金額之遊戲點數給某甲,並由台灣大哥大代墊上開費
    用,足以生損害於徐佟蓮、附表二所示商店、台灣大哥大。
    A11即以提供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網路功能給某甲之
    方式,幫助某甲為前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行為
    。(112年度訴字第151號案件起訴書犯罪事實㈡)
三、A11基於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將其所
    使用yulin20000000oo.com電子信箱、其所申辦之亞太電信
    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網路功能提供給真實姓名不詳之
    友人(下稱某乙)使用。某乙即以yulin20000000oo.com電
    子信箱申辦社群應用程式Instagram帳號Z0000000000yahoo.
    com.tw,使用該帳號於110年7月11日1時13分許,傳送訊息
    給陳○志(00年0月生、真實姓名詳卷,無證據顯示A11知悉
    其為未成年人),佯稱可贈送遊戲造型等語,致陳○志陷於
    錯誤,依某乙要求提供其父親陳○樹(真實姓名詳卷)所申
    辦、由其使用之遠傳電信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給某乙
    ,某乙即使用A11提供之網路功能上網為如附表三所示之消
    費,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付費之方式,輸入陳○樹之
    門號資訊,待陳○志收到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陳○志告知驗
    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造表示陳○樹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
    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
    致附表三所示商店及遠傳電信均誤認係陳○樹本人或得其授
    權之人為消費,附表三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三所示金額之遊
    戲點數給某乙,並由遠傳電信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於
    陳○樹、附表三所示商店、遠傳電信。A11即以提供yulin200
    00000oo.com電子信箱、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
    號網路功能給某乙之方式,幫助某乙為前開行使偽造準私文
    書、詐欺得利之行為。(112年度訴字第151號案件起訴書犯
    罪事實㈠)
四、A11於110年7月28日12時56分許,在網路遊戲Garena傳說對
    決中,結識殷○傑(00年0月生,真實姓名詳卷),基於詐欺
    得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犯意,透過通訊軟體LlNE暱稱「
    葉和」向殷○傑佯稱依指示操作,可贈送遊戲造型等語,其
    並以其於網路上購得、黃劍鋒(由檢察官另行偵辦)所申辦
    之台灣之星0000000000號門號假扮客服人員,指示殷○傑操
    作,致殷○傑陷於錯誤,於過程中,依指示拍攝其父親殷○起
    (真實姓名詳卷)所申辦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信用卡(卡號
    詳卷)給A11。A11即上網於附表四所示時間,接續偽造用以
    表彰為殷○起本人或其授權之人使用前開信用卡進行消費之
    電磁紀錄,為附表四所示金額之消費,致使附表四所示商店
    誤認是殷○起或其授權之人有以前開信用卡進行消費之意,
    因而提供附表四所示遊戲點數給A11,並使得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於附表四示商店請款時,代為墊付A11所消費之款項給
    附表四所示商店,足以生損害於殷○起、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附表四所示商店交易與管理之正確性。另亦依A11要求,
    提供其阿姨張○真(真實姓名詳卷)所申辦、平時由殷○傑使
    用之中華電信門號(門號詳卷),A11即使用該門號上網購
    買如附表四所示之遊戲點數,並選擇Pi拍錢包代付方式付款
    ,待殷○傑收到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殷○傑告知驗證碼而輸
    入之,以此偽造表示張○真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
    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致附表四所示
    商店及中華電信均誤認係張○真本人或得其授權之人為消費
    ,附表四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四所示之遊戲點數給A11,並
    由中華電信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於張○真、附表四所
    示商店、中華電信。(111年度訴字第165號案件起訴書附表
    編號15)
五、A11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0年
    8月2日13時30分前某時許,見徐敬棠在社群網站Facebook社
    團「天堂2M玩家交流、買賣、組隊」中詢問有無人要賣遊戲
    帳號,其即以暱稱「唐旻鼎」佯裝要販售,並提供其另外購
    買遊戲點數之超商繳費代碼給徐敬棠,致徐敬棠陷於錯誤,
    於110年8月2日13時30分許,前往臺中市○○區○○路00號全家
    超商太平溪洲門市列印該繳費單付款新臺幣(下同)2,045
    元(含手續費28元),A11將該遊戲點數儲值至以其亞太電
    信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所申辦之星城Online會員帳號
    「寶寶不要怕」中。(111年度訴字第165號案件起訴書附表
    編號6)
六、林明煌於110年8月3日9時22分前某時許,在網路上結識唐○玟
    (00年0月生、真實姓名詳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詐欺得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冒
    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之國民身分證之犯意,向唐○玟佯稱
    可贈送遊戲點數等語,林明煌並為取信唐○玟,提供其以不詳
    方式取得之吳嘉晉身分證照片及A02所申辦行動電話門號000
    0000000號(下稱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A11取得此門號是
    否涉有犯罪,詳後述)給唐○玟,佯裝自己是吳嘉晉本人,
    且可透過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聯絡,非法利用吳嘉晉之個
    人資料,使唐○玟誤以為與其對話者為吳嘉晉,致唐○玟陷於
    錯誤,依A11要求,提供其母親涂○妮(真實姓名詳卷)所申
    辦、平時由其使用遠傳電信門號(門號詳卷),A11即上網
    購買如附表五所示之遊戲點數,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
    付費之方式,輸入涂○妮之遠傳電信門號資訊,待唐○玟收到
    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唐○玟告知驗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
    造表示涂○妮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
    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致附表五所示商店及遠
    傳電信均誤認係涂○妮本人或得其授權之人為消費,附表五
    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五所示之遊戲點數給A11,並由遠傳電
    信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於涂○妮、附表五所示商店、
    遠傳電信。(111年度訴字第165號案件起訴書附表5)
七、A11於民國110年8月6日9時許,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
    於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得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
    犯意,在網路遊戲Garena傳說對決、不特定多數人可瀏覽之
    世界頻道中,以帳號「奇葩的老哥」張貼佯稱可免費贈送虛
    擬遊戲道具之訊息,A03瀏覽後,與A11聯繫。A11要求A03提
    供行動電話門號、信用卡卡號,並提供本案A02行動電話門
    號給A03,表示是自己使用之門號,欲取信A03,然A03於過
    程中心生懷疑,表示要取消領取。A11再佯稱若欲取消,必
    須配合操作等語,致A03陷於錯誤,將其所使用、由其父親
    曾銘豐所申辦之台灣大哥大行動電話(門號詳卷)、父親姓
    名、身分證字號提供給A11,A11即上網以曾銘豐或其授權之
    人名義,登入台灣大哥大APP,以A03所提供之簡訊驗證碼,
    偽造表示曾銘豐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開通電信小額付
    費功能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致台灣大哥
    大電信誤認係曾銘豐本人或得其授權之人欲開通小額付費功
    能,而將該門號開啟此功能。後續A11並以曾銘豐之台灣大
    哥大門號資訊,購買附表六編號1至6所示之遊戲點數,選擇
    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付費之方式付款,待A03收到簡訊驗證
    碼後,再要求A03告知驗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造表示曾銘
    豐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
    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致附表六編號1至6所示商店及台灣
    大哥大電信均誤認係曾銘豐本人或得其授權之人為消費,附
    表六編號1至6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六編號1至6所示之遊戲點
    數給A11,並由台灣大哥大電信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
    於曾銘豐、附表六編號1至6所示商店、台灣大哥大。A11並
    再要求A03下載手機遊戲豪神,以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登入
    該遊戲,由A03使用APLLE PAY方式,替該豪神遊戲帳號購買
    附表六編號7至8所示金額之虛擬道具,由A11使用之。(111
    年度訴字第433號案件起訴書附表編號1)
八、A11基於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詐欺取財之犯
    意,將其所使用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yulin20000000oo.c
    om電子信箱提供給真實姓名不詳之友人(下稱某丙),某丙
    即於110年8月9日3時47分前某時許,以綁定該電子信箱之網
    路遊戲Garena傳說對決帳號「GEM.C⏜h⏜e⏜n⏜g⏜」向劉育珊佯
    稱可贈送東西等語,致劉育珊陷於錯誤,提供其使用之台灣
    大哥大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給某丙,某丙即上網為如
    附表七編號1至10所示之消費,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收小額
    付費之方式,輸入劉育珊之門號資訊,待劉育珊收到簡訊驗證
    碼後,再要求劉育珊告知驗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造表示劉育
    珊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
    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某丙並於附表七編號10所示消費之
    收件人資訊填寫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某丙之行為致附表
    七編號1至10所示商店及台灣大哥大均誤認係劉育珊本人或得
    其授權之人為消費,附表七編號1至9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七
    所示之遊戲點數給某丙,並由台灣大哥大代墊上開費用,足
    以生損害於劉育珊、附表七編號1至9所示商店、台灣大哥大
    ,附表七編號10所示消費,後續則經取消、未成功,某丙此
    部分詐欺取財犯行止於未遂。A11即以提供本案A02行動電話
    門號、yulin20000000oo.com電子信箱給某丙之方式,幫助
    某丙為前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詐欺取財未遂之
    行為。(111年度易字第502號案件起訴書附表編號1)
九、A11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0年
    8月10日1時8分前某時許,透過通訊軟體LINE群組結識楊子論
    ,佯裝欲與楊子論交易線上遊戲虛擬寶物,A11提供其另外購
    買MyCard遊戲點數2,000點,需付款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
    0000000000000000號之虛擬帳戶給楊子論,要求楊子論匯款至
    該帳戶,致楊子論陷於錯誤,而於同日1時8分許,匯款2,000
    元至該帳戶,A11因而取得免除自己應給付購買遊戲點數款
    項之不法利益,並將該遊戲點數儲值至綁定其所使用之本案
    A02行動電話門號、toy520000000il.com電子信箱之豪神娛
    樂城會員帳號中。然後續楊子論遲遲未收到遊戲內之虛擬寶
    物察覺有異,報警處理,而查悉上情。(111年度易字第502
    號案件起訴書附表編號2)
十、A11與不詳之友人(下稱某丁)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0年8月12
    日2時許,在網路遊戲Garena傳說對決中結識少年黃○程(00
    年0月生、真實姓名詳卷),佯稱可替少年黃○程代買遊戲點
    數等語,致少年黃○程陷於錯誤,將其所使用、由其母親許○
    媛(真實姓名詳卷)所申辦之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遠傳電信)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提供給A11及某丁,A
    11及某丁即上網購買附表八所示之遊戲點數,並選擇以電信
    帳單代收小額付費之方式,輸入許○媛之門號資訊,待少年
    黃○程收到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少年黃○程告知驗證碼而輸
    入之,以此偽造表示許○媛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遠傳電信
    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
    致附表八所示商店及遠傳電信均誤認係許○媛本人或得其授
    權之人為消費,附表八所示商店乃提供附表八所示之遊戲點
    數給A11及某丁,並由遠傳電信代墊上開費用,足以生損害
    於許○媛、附表八所示商店、遠傳電信,後續則由A11分得附
    表八編號6、12所示遊戲點數,其餘由某丁分得。(111年度
    易字第502號案件起訴書附表編號3)
 A11基於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犯意,將其所使
    用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yulin3060000000il.com電子信箱
    、其所申辦之台灣大哥大門號0000000000號網路功能提供給
    真實姓名不詳之友人(下稱某戊)使用,某戊即於110年8月
    15日3時30分前某時許,在網路遊戲Garena傳說對決中,向
    張書銘佯稱可贈送遊戲中貝殼幣等語,致張書銘陷於錯誤,
    依某戊要求提供其使用之遠傳電信行動電話門號(門號詳卷
    )給某戊,某戊即使用A11提供之網路功能上網(IP位置49.
    217.78.69)為如附表九所示之消費,並選擇以電信帳單代
    收小額付費之方式,輸入張書銘之門號資訊,待張書銘收到
    簡訊驗證碼後,再要求張書銘告知驗證碼而輸入之,以此偽
    造表示張書銘或其授權之人同意以該門號進行小額付費之電
    磁紀錄準私文書後,復上傳行使之,某戊為附表九編號24至
    30所示消費時,並使用A11所提供之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
    yulin3060000000il.com電子信箱所申辦之Y博士應用會員帳
    號boss267899號進行之。A11即以提供本案A02行動電話門號
    、yulin3060000000il.com電子信箱、台灣大哥大門號00000
    00000號網路功能給某戊之方式,幫助某戊為前開行使偽造
    準私文書、詐欺得利之行為。(111年度易字第502號案件起
    訴書附表編號4)
 A11基於幫助詐欺得利之犯意,將其所使用本案A02行動電話
    門號提供給真實姓名不詳之友人(下稱某己)使用,某己於
    110年8月16日9時前某時許,在社群網站Facebook社團「台
    服傳說對決討論區」中以暱稱「唐旻鼎」張貼可以5,000元
    代抽遊戲造型之貼文(無證據顯示A11知悉某己之詐欺手法
    ),陳○侒(00年00月生、真實姓名詳卷,無證據顯示A11知
    悉其為未成年人)瀏覽後與某己聯繫,某己則提供本案A02
    行動電話門號給陳○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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