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 拍賣抵押物(2025-09-03)
其他/待認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5-09-03
案號:司拍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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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246號
聲 請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王峻斌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
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貸款契約書影本及本件債權已屆期而催
告未受清償之存證信函暨回執聯影本。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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