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5-12-16)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2-16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中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34437號
債  權  人  中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蔡寶全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提出對債務人蔡寶全於民國114年11月11日證券交易違約之
      釋明資料。
    ㈢提出債務人蔡寶全(住○○市○○區○○街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
      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