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股票)(2026-03-10)
其他/待認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3-10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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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32號
聲 請 人 曾梁源
代 理 人 藍淑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3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49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1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5年3月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銘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姵勻
附表 發行公司 證券字號 (股票編號) 股數 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614220-6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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