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 代位分割遺產(2026-04-2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4-27
案號: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184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洪敏智
楊至中
黃美玲
被 代位人 蔡麗月
被 告 蔡淑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原定於民國115年4月30日
下午5時宣判,茲因判決書已製作完成,並無讓當事人久候之必
要,提早宣判無不利於當事人,依民事訴訟第159條規定,變更
宣判期日為115年4月28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承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伍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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