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EV 訴訟救助(2026-06-09)
其他/待認定
TYEV
2026-06-09
案號:桃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桃救字第15號
抗 告 人 卓瑤隆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即曾瑋皓等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115年度桃原簡字第33號),抗告人對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13
日所為115年度桃救字第15號裁定駁回訴訟救助提起抗告。查,
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命抗告人
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算5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其抗告,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廖承剛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黃冠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