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V 支付命令(2026-03-19)
其他/待認定
TYDV
2026-03-19
案號:司促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3122號
債 權 人 鐘文正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上綸等二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債務人陳上綸、陳安慈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宛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