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V 支付命令(2026-06-10)
其他/待認定
TYDV
2026-06-10
案號:促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促字第6221號
債 權 人 昆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景富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闞世雄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應具狀敘明,究係主張返還投資款?借款?亦或
請求票款?
㈠若係主張因遭共同詐欺而請求返還投資款:
1、完整之刑事有罪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
2、完整之檢察官起訴書。
3、法院認定內容載有債務人係利用網路媒合平台為
名,行詐欺之實,詐騙債權人等詐騙手法、方式
及金錢數目若干之「完整」刑事確定判決書影本
。
4、催告函及回執(如寄發存證信函及經債務人簽收
之回執聯正反面影本或完整顯示姓名、金額、催
告遭詐欺撤銷意思表示,還款金額等)。
㈡若係主張借款:
1、釋明請求金額究係30萬元?或為300萬元?亦或為
270萬元?
2、債權已屆清償期之證明文件。
3、依民法第478條提出催告函及回執(載明事實、理
由、請求返還金額)。
㈢若係請求返還投貨款,請提出:
1、經兩造簽章之投貨契約書影本(契約條款須載明
:投資期滿保證還本或可獲利成數等語。按投資
有其風險,或賺或賠,未必全為獲利,以債權人
之年齡、閱歷、經驗無法諉為不知。準此,債權
人請求返還投資款,須投資契約書有保證還本或
獲利成數之約定,至少應敘明其法律依據為何?
)。
2、債權已屆清償期之證明文件。
3、依民法第478條提出催告函及回執(載明事實、理
由、請求返還金額)。
㈣如係請求票款:
1、提出與請求金額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或本票
,並敘明提示日。
2、具狀表明之。
二、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全,將全
部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