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V 本票裁定(2026-06-10)
一般民事糾紛
TYDV
2026-06-10
案號:票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票字第1890號
聲 請 人 陳品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杜書賢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補繳聲請費新台幣3000元。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