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6-03-20)
其他/待認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3-20
案號: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促字第2776號
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巫敏瑄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0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0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