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更生(2025-09-11)

消費/小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09-11 案號:消債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384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蔡信迪  

代  理  人  吳怡德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更生之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
    (下同)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
    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
    例)第8條、第42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蓋債務人負債總額
    若過大,其因更生程序而被免責之負債額即相對提高,此對
    債權人造成之不利益過鉅。且負債總額超過一定之數額,益
    可見其債務關係繁雜,亦不適於利用此簡易程序清理債務,
    自有限制其負債總額之必要(消債條例第42條第1項立法理
    由參照)。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債務人蔡信迪前積欠金融機構債務
    無法清償,於民國112年5月5日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下稱
    新北地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嗣因聲請人
    無法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達成共識而調解不成立,經新北地
    院司法事務官於112年7月19日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聲請
    人後於113年10月30日向新北地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
    程序,並主張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為424萬3,524
    元,未逾1,200萬元,且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
    破產,爰聲請裁定准予更生等語。嗣經新北地院於114年2月
    10日以113年度消債更字第739號民事裁定移送本院辦理。
三、經查,聲請人於新北地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
    時所附債權人清冊,雖記載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權總金額為
    419萬9,564元,然經本院函詢全體債權人陳報債權後,業據
    下列債權人陳報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本金及利息為:勞
    動部勞工保險局陳報聲請人尚積欠勞工保險紓困貸款1萬7,0
    47元、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75
    萬7,593元、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129萬
    5,520元、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
    為110萬0,846元、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
    額為117萬0,922元、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
    總額為56萬4,820元、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報
    其債權總額為146萬2,304元、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320萬2,310元、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81萬8,471元、長鑫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155萬9,772元、永豐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債權總額為59萬2,536元(見本院消債
    更卷第19、35、49、51、55、57、65、91、119、131、139
    頁)。綜上,總計聲請人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高
    達1,254萬2,125元。是本件聲請人積欠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
    債務本金及利息總額已逾1,200萬元,與消債條例第42條第1
    項所定更生債務上限之要件不符,且此要件之欠缺又屬無從
    補正之事項,依前開說明,本件更生之聲請即於法未合,應
    予駁回。
四、綜上所述,聲請人本件更生之聲請於法未合,應予駁回。爰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2條第1項、第8條,裁定如主文。
    又本件雖經本院駁回,債務人仍得依法另行聲請清算,權利
    不受本件駁回裁定之影響,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炫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2  日
              書 記 官 盧佳莉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