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M 請求賠償損害(2026-06-05)
其他/待認定
TYDM
2026-06-05
案號:桃交簡附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桃交簡附民字第67號
原 告 徐月珍
被 告 劉俊宏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5年度桃交簡字第294號),經
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品潔
法 官 吳宜珍
法 官 高世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渝君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