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M 聲請沒收(智慧財產案件)(2026-06-05)
其他/待認定
TYDM
2026-06-05
案號:單聲沒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單聲沒字第20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欣如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4年
度聲沒字第71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張欣如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桃
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1
246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物
,經鑑定確屬仿冒商標之商品,係屬商標法第98條規定專科
沒收之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等語。又扣案如附表編號8
所示之現金,則為被告之犯罪所得,爰依第38條之1第1項前
段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併予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
語。
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
單獨宣告沒收,商標法第98條及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
明文。又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檢察官依
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
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
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分別設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113
年度偵字第1246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緩起訴
處分書在卷可稽。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係仿冒
商標商品,有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暨仿冒商品鑑價
報告書、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及侵權
仿冒品鑑價報告在卷可憑,堪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確屬商
標法第98條所定專科沒收之物。又扣案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
現金為被告自動繳交之本案犯罪所得,業據其於警詢及偵查
中坦承不諱(見偵卷第25、138頁),並有內政部警政署保
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扣押物品清單附卷可憑,依刑
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應宣告沒收。準此,本件聲請
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如附表所示之物,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第259條之1,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高世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鄭渝君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附表:
編號 扣案物名稱 數量 1 仿冒「蠟筆小新」商標貼紙 272個 2 仿冒「哆啦A夢」商標貼紙 65個 3 仿冒「哆啦A夢」商標便條紙 14個 4 仿冒「哆啦A夢」商標著色本 12個 5 仿冒「Hello Kitty」貼紙 134個 6 仿冒「Hello Kitty」便條紙 23個 7 仿冒「gudetama(淡黃哥)」貼紙 12個 8 現金 新臺幣2,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