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 返還借款(2025-10-16)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0-16 案號: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桂田建設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397號
原      告  陳永來  
訴訟代理人  彭佳元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桂田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原告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25,
000元,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1,89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
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家寬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6    日
                              書記官 欒秉勳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