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TA 交通裁決(2026-05-28)
其他/待認定
TPTA
2026-05-28
案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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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交字第3263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林旭銘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間交通裁決
事件,對本院民國115年3月30日114年度交字第3263號判決提起
上訴,未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750元,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繳,逾期未補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8 日
法 官 葉峻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8 日
書記官 彭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