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 分配表異議之訴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2026-03-18)
其他/待認定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2026-03-18
案號:台聲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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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台聲字第236號
聲 請 人 張如意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分配表異議
之訴事件(本院115年度台上字第106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
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四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鍾 任 賜
法官 林 麗 玲
法官 黃 書 苑
法官 呂 淑 玲
法官 陶 亞 琴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曾 韻 蒔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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