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SM 一、台 黃和洲違反肅清煙毒條例聲明異議案。(2026-05-07)
其他/待認定
TPSM
2026-05-07
案號:台聲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台聲字第248號
聲 明 人 黃和洲
上列聲明人因違反肅清煙毒條例案件,對於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執行之指揮(98年度執助強字第349號),聲明異議,前
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6日裁定停止審理。茲因本院認停止原
因業已消滅,爰裁定本件開始審理。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7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徐昌錦
法 官 張永宏
法 官 楊智勝
法 官 黃紹紘
法 官 林海祥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邱鈺婷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