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返還共有物(2026-01-0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07 案號:重上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謙匯普樂室旅館經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上字第553號
上  訴  人  周方慰  

            林欣瑩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高陳
            綉治  住同上
            隆通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李秀英  
上  訴  人  謙匯普樂室旅館經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王韋霓  
上  四  人
訴訟代理人  王志陽律師                    
被 上訴 人  時代廣場大廈管理委員會

兼 上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李靖緯  
被 上訴 人  廖俐洋  
            林燕    
            路繁麗  
            蔡佳芬  
            朱碧珍  
            李柏瑾  
            王紘益  
            王美雲  
            陳硏如  
            黃敬允  
            繆筠媛  
            鄭國    
            劉婉如  
            黃玉瑩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高宏銘律師                
複 代理 人  許皓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共有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
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3月1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
院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二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政佑  
                              法  官  黃珮禎  
                              法  官  張宇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江怡萱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