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證券交易法等(2025-10-28)
其他/待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2025-10-28
案號:附民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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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988號
原 告 周富榮
被 告 林吉祥
周蔚茵(原名周秋逸)
佳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代 表 人 林吉祥
上列被告等因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號(原審判決案號: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108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吳麗英
法 官 陳銘壎
法 官 黃玉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范家瑜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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