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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撤銷遺產分割登記(2025-09-22)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09-22 案號:北簡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北簡字第785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被      告  陳宏洋(原名陳逢時)

            陳卓愛育
上列原告與被告陳宏洋(原名陳逢時)等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事件,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636,403元(
詳原告民事陳報狀所附債權計算書),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2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
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邱已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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