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2026-04-30)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4-30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701號
聲  請  人  王懋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33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4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詩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701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8 1 1000 002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9 1 1000 003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0 1 1000 004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1 1 1000 005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2 1 1000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