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給付貨款等(2026-01-06)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06 案號: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可成應材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補字第56號
原      告  科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士慶  
訴訟代理人  蔡健新律師
被      告  可成應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映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
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914萬6416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10萬855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蔡沂倢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