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V 公示催告(2026-06-15)
其他/待認定
TPDV
2026-06-15
案號:司催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催字第1128號
聲 請 人 薛幸真(即王素梅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遺產分割協議書中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總
股數少於股票掛失函總股數,請陳明原因為何,並提出釋明
資料。如遺產分割協議書記載有誤,請更正後重新提出(仍
應有全體繼承人之簽名或蓋章)。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