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6-01-26)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26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29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志忠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寶立嘉企業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寶立嘉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之公司「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識別法定代理人身分之文件。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柏州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