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股票)(2025-10-23)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5-10-23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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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433號
聲 請 人 謝宗育(即謝榮富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7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9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孫福麟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台瓦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8 1 25000 2 台瓦股份有限公司 84-NE-000018~19 2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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