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借款(2025-11-20)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20
案號: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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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6241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謝宇森
被 告 鄞建文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
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2月23日上午9
時58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思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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