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確定訴訟費用額(2025-11-05)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05 案號:司聲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森棚國際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聲字第1602號
聲  請  人  王獻良  


相  對  人  森棚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煜軒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32,388元整,及自本裁
定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經本院114年度訴
    字第957號判決確定,其訴訟費用應由相對人負擔。
二、查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所繳納之裁判費新臺幣32,388元,並
    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自裁定確定之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異議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
         民事第六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