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5-11-12)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12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380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泰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建宏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谷馳國際有限公司、旭澤國際有限公司(原
名騛旭國際有限公司)、李晏霆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谷馳國際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
理人劉克威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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