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V 除權判決(股票)(2026-05-20)
其他/待認定
TPDV
2026-05-20
案號:除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746號
聲 請 人 王美滿
代 理 人 張恩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3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4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嘉豐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亭諭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5ND0011016-5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