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2026-04-21)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4-21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554號
聲  請  人  陳福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 年度司催字第21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 年3 月5 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鈺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李心怡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55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4  1  1000  2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5  1  1000  3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6  1  1000  4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7  1  1000  5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8  1  1000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