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股票)(2026-01-30)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1-30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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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129號
聲 請 人 陳藍瓊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67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1月5日屆滿(因末日為
假日順延),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淑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昱萱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12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29-8 1 1000 002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0-3 1 1000 003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1-9 1 1000 004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2-5 1 1000 005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3-0 1 1000 006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4-6 1 1000 007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5-2 1 1000 008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6-9 1 1000 009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7-4 1 1000 010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79ND7953538-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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