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TPDV 支付命令(2026-04-07)

其他/待認定 TPDV 2026-04-07 案號:司促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4033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林昱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本執設計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電子郵件及對話紀錄,無從辨識通訊對象身
    分,請提出通訊對象「Henry Lin」即為相對人之代表人林
    義閎之釋明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