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勞資爭議執行裁定(2026-01-06)
勞資爭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06
案號:勞執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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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勞執字第10號
聲 請 人 蔡念恩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世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勞資爭議執行
裁定事件,聲請人所提出之證據無法釋明相對人未依調解內容履
行。因此依非訟事件法第30條之1但書規定,命聲請人應於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聲請人約定受償帳戶(原薪資帳戶)自114年
9月30日至今之內頁明細(提出之內頁要連續不中段;如為網路
列印者,需可辨識戶名、帳戶為何),或其他程度相當足徵相對
人未履行義務之文件。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陳乃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林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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