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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因竊盜案附帶民訴(2026-01-08)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2026-01-08 案號:簡附民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簡附民字第246號
原      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被      告  鍾柏安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14年度簡字第4121號),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504條第1項前
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文昭
                                    法  官  王子平
                                    法  官  賴政豪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蕭舜澤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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