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清償借款(2025-09-11)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5-09-11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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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4年度司促字第15696號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債 務 人 金泉源麵食品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王舜正
債 務 人 胡翠華即王宏男之繼承人
債 務 人 王致幃即王宏男之繼承人
債 務 人 王聖惠即王宏男之繼承人
一、債務人胡翠華、王致幃、王聖惠應於繼承被繼承人王宏男之
遺產範圍內與債務人金泉源麵食品有限公司、王舜正向債權
人連帶清償新臺幣捌佰柒拾萬零伍拾柒元,及自民國一百一
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三點二三
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
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
月至九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
,,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
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品潔
附記 :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
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
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
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
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
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
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
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
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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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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