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更生事件(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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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2-11
案號:消債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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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538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江雨津
代 理 人 黃立緯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更生事
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即債務人江雨津自民國114年12月11日17時起開始更生程
序。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 由
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且無擔保或無優
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12,000,000
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住所地
或居所地之法院聲請更生;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
在聲請更生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
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
)第3條、第5條第1項、第42條第1項、第151條第1項分別定
有明文。又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
、時,並即時發生效力;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
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必要時,得選任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一人為監督人或管理人
,消債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亦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債務人(下稱聲請人)積欠相對人
即債權人(下稱相對人)債務總額2,871,291元,前於民國1
14年6月5日向本院聲請前置調解而調解不成立。聲請人現以
打零工維生,每月收入約20,000元,並領有租金補貼5,040
元,扣除其每月必要生活費用18,618元後,仍有餘額,惟仍
不足以清償債務,爰依法聲請更生等語。
三、經查:
㈠聲請人主張其為一般消費者,未從事營業,屬消債條例所定5
年内未從事營業活動之消費者,且前未曾經法院宣告清算程
序或宣告破產,亦未曾依消債條例或破產法之規定而受刑之
宣告等情,有收入切結書、勞保災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明細)、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營分局111、112年度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本院民事紀錄科查詢表在卷可憑
,堪信為真。聲請人主張其前於114年6月5日向本院聲請與
最大債權銀行即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前置調解,然調解不成立,經本院調取本院114年度南司消
債調字第503號前置調解事件卷宗核閱無訛,堪可採信,是
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業經前置調解不成立,已符合消
債條例第151條第1項之要件。另依相對人陳報預估對聲請人
尚有合計無擔保或無優先權本金、利息債權總額為8,962,63
4元(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陳報,以聲請人陳
報數額計算),是聲請人所負無擔保及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
息債務總額未逾12,000,000元。
㈡聲請人主張其現以打零工維生,每月收入約20,000元,另有
租金補貼5,040元等語,有收入切結書、臺南市政府都市發
展局114年9月26日南市都住字第1141322443號函可憑,爰以
25,040元作為聲請人固定所得之計算基礎。聲請人名下除91
年出廠汽車1輛(聲請人陳報114年4月已辦理報廢)、以聲
請人為要保人之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泰人壽
)保單截至114年9月5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238,810元(保險
單借款本息金額156,752元)外,未見其他財產,有聲請人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宏泰人壽保單價值證明可
憑。
㈢按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
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定之,消債條例
第64條之2第1項定有明文。聲請人主張其每月必要生活費用
18,618元等語,審酌聲請人每月必要生活費用未逾114年度
臺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515元之1.2倍即18,618元,
尚屬適當。
㈣聲請人每月收入扣除支出雖有餘額6,422元,惟不足以負擔相
對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分180期、每月8,667元之還款
方案,遑論聲請人另積欠2家金融機構債權人、4家非金融機
構債權人之債務須清償,堪信聲請人之債務大於財產,確有
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四、綜上所述,聲請人為消債條例所稱之消費者,有不能清償債
務之情事,又所負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
未逾12,000,000元,且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
產,復查無消債條例第6條第3項、第8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
應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則聲請人聲請更生,應屬有據
,自應准許。
五、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消債法庭法 官 楊亞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本裁定已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17時公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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