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 給付簽帳卡消費款(2026-01-0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1-07 案號:中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中補字第116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上列原告與被告郭怡君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
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下同)56580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扣除支付命令已繳之500元,尚應
繳納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忠榮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林佩萱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