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 返還借款(2026-01-16)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1-16 案號:中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中補字第4277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被      告  孫麗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原告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
,因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
聲請視為起訴,而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79,380
元【計算式如附表,元以下四捨五入】,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
13規定,應繳第一審裁判費2,540元,扣除前繳聲請支付命令所
繳付之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繳2,040元,茲依同法第249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補繳上
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6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丁兆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
理由(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吳淑願 
【附表】:
請求項目 編號 類別 計算本金 起算日 終止日 計算基數 年息 給付總額 項目1(請求金額17萬3,376元) 1 利息 17萬3,376元 114年7月29日 114年10月15日 (79/365) 16% 6,004.03元  小計       6,004.03元 合計        17萬9,380元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