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V 給付電信費(2026-06-05)
一般民事糾紛
TCEV
2026-06-05
案號:中補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中補字第2237號
原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上列原告因給付電信費事件,曾聲請對被告趙柏勝發支付命令,
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
請視為起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5142元(含支
付命令聲請前已生利息14356元),應繳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扣
除前已繳納之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繳1000元,茲限
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黎欣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