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給付電信費(2025-11-05)
消費/小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05
案號:中小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中小字第3036號
原 告 裕邦信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載霆
訴訟代理人 蘇偉譽
沈凱榮
被 告 張淮恩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撤回起訴,被告則視為同意,應再開
言詞辯論,俾便原告聲請退還裁判費,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葉家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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