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消費款(2026-01-09)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09
案號:司執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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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執字第107339號
異 議 人
即 債務人 王憲輝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於民國114年9月
8日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異議意旨略以:鈞院扣押如附表所示保險契約(下稱系爭保
單)係債務人為分擔本人及共同生活之親屬因疾病所生健康
、經濟之風險,加上債務人收入微薄,不足支應生活所必需
,亟需系爭保單之保障,如遭解約,將對債務人及被保險人
有重大不利之影響。債務人因左心室心尖及下壁有部分可逆
性中度灌注,可能提示左前降支及右冠狀動脈有中度冠狀動
脈病變,嚴重時需仰賴系爭編號1保單以支付醫療費用。另
系爭編號2保單被保險人為債務人女兒,患有先天性異位皮
膚炎,嚴重時仰賴保險支付醫療費用,且系爭編號2保單為
健康保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等語,為此聲明異議。
二、按要保人基於人壽保險契約請求返還或運用保單價值之權利
,為其所有之財產權,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執行法院於必
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
,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此業經最高法院民事大法
庭以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就是類案件法律爭議,作
出統一見解;執行法院於裁量是否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金債
權時,應審慎為之,並宜先賦與債權人、債務人或利害關係
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於具體個案依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及
第122條等規定,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
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亦有上開裁定意旨足參。惟強制
執行之目的,在使債權人依據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機關對債務
人施以強制力,強制其履行債務,以滿足債權人私法上請求
權之程序,且強制執行法第52條、第122條規定,應酌留債
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之金錢或債權,係依一
般社會觀念,維持最低生活客觀上所需者而言,非欲藉此而
予債務人寬裕之生活,債務人仍應盡力籌措,以維債權人之
權益。債務人如主張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本人及其共
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之規定,應由債務人就其主張有利於己
之事實,負舉證之責。
三、經查:
(一)債權人持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
金錢債權,本院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報之
債務人保單資料,於114年7月14日對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富邦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遠雄公司)核發扣押命令,經富邦公司、遠雄公
司分別於114年7月25日、114年9月8日函覆系爭保單係以
債務人為要保人名義所投保之人壽保險契約,均非具醫療
險、健康險性質之主約,自非屬保險法第129條之1所規定
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債務人基於系爭保單所
得行使之權利,自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二)本院已於114年9月10日通知債務人就終止系爭保單有無違
反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等規定情事提出說明及證據,債務
人雖提出系爭保單之保險單、國軍臺中總醫院核醫科檢查
報告等影本為證,然債務人並未提出目前仰賴系爭保單就
醫或有申請保險理賠金之迫切需求之證據,且我國尚有全
民健康保險等社會安全制度,可供國人適當醫療保障及生
活需求,債務人所舉疾病縱屬非虛,惟未舉證其有何醫療
或照顧費用之需求,已超逾國家社會安全制度外不能合理
負擔之程度,自難認終止系爭保單將使債務人無法維持生
活或欠缺醫療保障。而系爭保單之預估解約金於法院終止
保險契約前,債務人既未終止本無從使用,債務人既未舉
證證明系爭保單確有例外不適宜強制執行之情事,或若終
止系爭保單將解約金清償債權人之債權會有利益、損害顯
然失衡情事,揆諸舉證責任之法則,自不得以保障未來不
確定風險為由,逕認系爭保單係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
維持生活所必需。而債權人自86年取得執行名義起,歷經
聲請強制執行並無結果,債務人卻保有系爭保單,不予執
行,對債權人亦難認公平。本院扣押系爭保單實為保全債
權人執行債權之必要手段,尚符合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
及第122條之立法意旨,已公平合理兼顧債權人、債務人
之權益,屬必要且適當之執行方法。
四、綜上所述,本院認債務人聲明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爰
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附表:
編號 保險人 保單號碼 被保險人 預估解約金 1 富邦公司 Z000000000-0 A05 215,248元 2 遠雄公司 0000000000 王品潔 289,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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