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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拍賣抵押物(2025-12-11)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2-11 案號:司拍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篤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562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陳顏秀英

債  務  人  篤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箐熒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
  (一)登記日期:民國112年1月19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9,6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42年1月16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權利人現在(包
          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
          約書所定債權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租金、買
          賣價金、貸款、手續費、票款、墊款、保證債務、應
          收帳款業務之違約責任。
  (六)清償日期: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
          抵押物之費用。3.因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
          損害賠償。4.權利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其按依法
          定利率計算之利息。5.律師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篤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債
            務額比例:全部。

  聲請人執有債務人篤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1月16
    日簽發本票1紙,票面金額為新臺幣10,213,352元,到期日
    民國114年9月19日。詎經聲請人屆期提示後仍未獲清償,計
    尚欠本金新臺幣4,520,000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
    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本票等影本為證
    ,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債務人於收
    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
    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
    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5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地  目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  大甲  義水  805  110.21 1分之1(所有權人為陳顏秀英) 
2  臺中  大甲  義水  806  36.56 1分之1(所有權人為陳顏秀英)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71 臺中市○○區○○段000○000號 住房、梯間 加強磚造 2層 一層:67.50 二層:70.22 屋頂突出物:4.56 夾層:10.80 合計:153.08  1分之1(所有權人為陳顏秀英)   臺中市○○區○○○街00巷00弄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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