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債務(2025-09-18)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09-18
案號:司執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執字第16689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林仙純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
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法第30
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權人聲請調查債務人之財產,其應執行之行為地或標
的物所在地不明,而債務人之住所地為南投縣,非在本院轄
區,有債務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憑,依強制執行法第
7條第2項之規定,自應由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管轄。茲聲請人
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強制執行,顯係違誤,爰依首開法條
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湯家奕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