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5-11-21)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21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31730號
債  權  人  陳霈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公司名稱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廣場數位服務有限公司或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㈡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
      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確認請求範圍及利息起算日為何? (本金、利息或一併請求
      ?)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