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M 請求損害賠償(2026-06-08)
一般民事糾紛
TCDM
2026-06-08
案號:簡附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簡附民字第13號
原 告 彭玉華
蕭鈺𨪛
被 告 賈惠蘭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5年度簡字第90號),經原告提起
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玉齡
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劉佩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千瑄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