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M 請求損害賠償(2026-06-05)
一般民事糾紛
TCDM
2026-06-05
案號:審附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附民字第786號
原 告 賀心軍
吳宗翰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博鍾律師
被 告 丁榮華
周漢綺
林嘉慶
上列被告因妨害秩序等案件(115年度審訴字第148號),經原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
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施慶鴻
法 官 陳盈睿
法 官 簡志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品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