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M 請求損害賠償(2026-06-04)
一般民事糾紛
TCDM
2026-06-04
案號:中交簡附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中交簡附民字第19號
原 告 謝秉蓉
被 告 陳伯君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5年度中交簡字第401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4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凡瑄
法 官 林新為
法 官 林 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譚系媛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