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M 請求損害賠償(2026-06-08)
一般民事糾紛
TCDM
2026-06-08
案號:附民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3315號
原 告 陳金春
被 告 林宗翰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4年度金訴字第3741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被告魏義丞部分之附帶
民事訴訟,另行審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玉齡
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劉佩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千瑄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