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損害賠償(2026-01-12)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1-12
案號:士簡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士簡字第138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被 告 蕭秀玲
王毓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2 日
士林簡易庭 法 官 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徐子偉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