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DV 本票裁定(2026-06-10)
一般民事糾紛
SLDV
2026-06-10
案號:司票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8863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丁彦宏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丁彦宏所簽發之本票,並
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提示後,未獲付款。為此提出
該本票原本1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情。
二、經查,依本院查詢戶政資料顯示相對人已於民國115年5月21
日死亡,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不得對之聲請裁定強制執
行。是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葉煒均